一、城通卡(公交乘车卡)的种类、发售方法及价格 (一)城通卡(公交乘车卡)的种类: 按不同的乘车对象分为:A、B、C、D四种。 (二)城通卡(公交乘车卡)的售价与规定 1、A卡:普通卡,又称电子钱包。 凭身份证可在公交公司或商业银行充值点购买,不贴照片。可一人持卡多人使用。每次充值数额为30元-500元,10元进档。按所乘线路票价付费,并按规定享 受优惠。卡内金额长期有效,可跨月、跨年使用。可随时充值,但每次充值档次最低10元(首次充值30元)。 2、B卡:又称成人优惠卡。 初次购卡需在公交总公司办理此类业务时,凭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到公交总公司办理审批手续。 (1) B卡分月票区、电子钱包区:月票区每月充值60元,贴照片,只限本人使用,刷卡后向司机出示,当月使用有效,过月作废。购卡者可根消费需要选择在电 子钱包区充值,电子钱包区的优惠标准和使用规定与A卡相同。 (2) 可在任何一天充值,充值后方可使用。月票区可提前预充后几个月或一年的月充值,不影响当月使用,也不可以提前使用下月值。 (3) 成人优惠卡月票区可在市中心区原有月票准乘线路车辆上乘车使用,享受5折优惠。 (4) 卡内月票区当月金额不够使用时,可根据自己的消费情况进行再次充值5-60元,再次充值最低为5元一档,仍享受原优惠标准,本月再次充值金额过月作废。 3、D卡:又称成人郊线优惠卡 初次购卡需在公交公司办理此类业务时,凭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到公交公司办理审批手续。 (1)D卡分月票区,电子钱包区:月票区每月充值70元,贴照片,只限本人使用,刷卡后向司机出示,当月使用有效,过月作废。购卡者可根据消费需要选择 在电子钱包区充值,电子钱包区的优惠标准和使用规定与A卡相同。 (2)可在任何一天充值,充值后方可使用,月票区可提前预充后几个月或一年的月充值,不影响当月使用,也不可以提前使用下月充值。 (3)成人郊区优惠卡月票区可准乘B卡原有乘车范围内和6路、10路、14路、15路,在市中心区准乘范围内享受5折优惠跨城区每次消费1元。 (4)卡内月票区当月金额不够使用时,可根据自己的消费情况进行再次充值5-70元,再次充值最低为5元一档,仍享受原优惠卡标准,本月再次充值金额过 月作废。 4、C卡:又称学生优惠卡(包括古冶区)。 (1)初次购买,需在公交公司办理此类业务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有效学生证(小学凭学校证明信)到公交公司充值点购买,发售范围为本市的中小学、 高中、中专、大学、职高、技校等全日制在校学生(成人教育除外)。 (2)C卡分月票区、电子钱包区:月票区每年9月份到公交公司年检一次,未经年检的学生优惠卡不予充值。 (3)该卡月票区每月充值30元,每半年充一次(180元),贴本人照片,只限本人使用。不影响当月使用,也不可以提前使用下月充值。刷卡后向司机出示。当月 使用有效,过月作废;购卡者根据消费的需要,可选择在电子钱包区充值,电子钱包区的优惠标准和使用规定与A卡相同。 (4)学生优惠卡月票区乘车范围仍执行原规定。在准乘范围内按2.5折消费。 (5)当卡内月票区金额不足时,根据自己的消费情况,可以在当月进行再次充值5-30元,再次充值最低档5元一档。仍享受原优惠标准,本月再次充值金额过月作废。 (三)公益性乘车卡(包括古冶区) (1)初次办理公益性乘车卡除携带本人身份证外,老干部需带老干部局核发的有效老干部证;伤残军人需带省、部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并经市民政局备案的伤 残军人证和证明信;残疾警察凭公安部核发的残疾警察证,由本人到公交公司营业厅办理。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公益性乘车卡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交 纳20元/年保险费(由公交公司统一到保险公司办理集体保险),由本人到公交公司营业厅办理。办理公益性乘车卡均需交纳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只限 本人使用,刷卡后向司机出示。 (2)公益性乘车卡每月免费充值120元,每年充一次(1440元),卡内金额当月有效,过月作废。 (3)公益性乘车卡乘车可乘所有公交线路车辆。乘车时按1元/次标准消费。 (4)卡内另设有电子钱包区,购卡者可根据消费需要,可选择在此区充值,电子钱包区的优惠标准和使用规定与A卡相同。 (5)公益性乘车卡每年5月份到公交公司年检一次,同时充值。 (6)70周岁以上老人的老年卡按售卡时间年检。年检时需交纳20元年度保险费。 (7)未经年检的公益性乘车卡不予充值。 (四)首次申领各类新卡,每卡收取20元押金。并注意保留售卡时的打印票据,以便办理挂失、换卡等手续。乘客在充值后,可在充值点的查询机上检验卡内余 额(不扣款)。 (五)B、C、D卡应每月连续充值,一旦隔月,不再办理补充值手续,视为自动放弃使用,不再享受B、C、D卡优惠待遇将自行销户。 二、城通卡(公交乘车卡)使用须知 (一)公交乘车卡可反复充值使用。凡贴照片的乘车卡月票区只限本人使用,刷卡后应主动向司乘出示,不得转借、转卖和冒用,否则一经发现,稽查人员、充 值人员或当班司乘人员有权将卡收缴,并交信息中心处理后交稽查部门按相关管理条例对违章乘车者进行处罚。 (二)持公交乘车卡的乘客上车刷卡时,只须将卡平面靠近车载收费机前的感应区(8厘米内),做短暂停留进行刷卡。在多票制车载机上刷卡时,需在司乘人员 按票价设置后进行刷卡使用。车载收费机会发出不同的声音、灯光及屏幕显示此次交易是否完成。 (三)乘客刷卡时。刷卡速度不要太快,也不要连续左右晃动,以免未被确认或被多扣金额。刷卡完成后应将卡离开车载收费机20厘米以外,以免二次扣款,误 刷卡者责任自负。 (四)普通卡(A卡)一人持卡多人乘车时,应在司乘指导下按乘车人数刷卡。在同一车载机上B、C、D卡五分钟内月票区不可二次刷卡,当电子钱包区存有金额 时,五分钟内的二次刷卡将从电子钱包区扣款。 (五)持公交乘车卡乘车刷卡时。车载收费机对各种卡都有相应的声光提示,并显示扣款金额。 1、刷卡成功时,车载机绿灯亮,同时A卡发出“噹”一声响;B卡发出“噹噹”两声响;C卡发出“噹噹”两声响及语音提示“学生卡”。D卡发出“噹噹”两声响。 2、卡内余额不足四次乘车费用时,车载机完全正常扣款操作后,语音提示“请充值”,乘客应及时到各充值点充值。 3、当卡内余额不足本次乘车金额时,车载机红灯亮,发出“请投币”的语音提示,乘客应按路线路客票价格投币。 4、当公交乘车卡卡内金额超过有效使用期时,车载机红灯亮,发出“请投币”的语音提示,乘客应按线路客票价格投币。 5、遇乘客刷卡方法不正确(如速度过快、距离较远、使用不当)造成刷卡不成功时,车载机红灯亮,发出“请重刷”的语音提示,乘客应按正确方法重新刷卡。 6、当遇到无效乘车卡时,车载机红灯亮,发出短促“噹噹噹噹”鸣叫,司乘人员有权收缴该卡,并要求乘客投币。 (六)当乘客对车载收费扣款有疑问时,在不影响司乘人员正常工作和其他乘客正常乘车的情况下,可要求司乘人员查询该卡在本次车载收费机上的收费 记录,或记下所乘车辆的车号、线路、时间,在乘车的第二天以后,到公交总公司营业厅查验处理。 (七)乘客乘车时如遇车载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持卡乘客应服从司乘人员的疏导,改乘同线路的后车,或投币乘车。如遇连续3趟以上(含3趟)同 路线车辆车载机不能刷卡时,持A卡者需投币乘车,持B、C、D卡者可示卡免费乘车。 (八)乘客持无效卡乘车使用时,司乘、稽查人员有权收缴,如有异议,可随车到终点站开具《城通卡(公交乘车卡)暂扣凭证》,3天内到公交总公司营 业厅处理。下列城通卡(公交乘车卡)使用情况属司乘人员收缴范围: 1、 使用别人已挂失的或挂失后找回未取消挂失登记再次使用的: 2、 转卖或冒充他人使用的各类乘车优惠卡及公益卡; 3、 非本系统发行的城通卡(公交乘车卡)。 (九)城通卡(公交乘车卡)应妥善保管,确保有效使用。城通卡(公交乘车卡)应远离高压、强电磁场或低温高热等环境,避免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接触。 不要被雨淋湿或水浸 ,切勿将卡随衣服放入洗衣机一起清洗。不得弯曲、折断、烘烤、打孔等。由此引起的城通卡(公交乘车卡)失效属人为损坏范围,乘 客自行负责。 (十)公益乘车卡不得转借他人乘车使用,否则一经发现将终身取消,不再补发。 三、城通卡(公交乘车卡)挂失与补卡、换卡、销户、查询办法 (一)挂失与补卡 1、乘客发生城通卡(公交乘车卡)遗失,请在24小时内带申领时使用的有效证件及《电脑打印票据》到公交总公司营业厅或商业银行充值点办理挂失,经查 验确认后给予挂失,并填写《城通卡(公交乘车卡)挂失登记单》。 2、挂失72小时之后,卡内余额即被停止使用,四天(96小时)后凭申领时使用的有效证件及《电脑打印票据》、《城通卡(公交乘车卡)挂失登记单》到公 交总公司营业厅或商业银行充值点办理补卡,补办新卡需缴纳成本费20元,原卡内余额将按规定转入新卡。 3、办理挂失手续72小时以内发生的卡内金额消费,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挂失后,在未补办新卡前公交乘车卡又被重新找回时,本人应立即到办理挂失的充值点取消挂失登记,三天(72小时)后该卡方可使用。补办新卡后老卡不可用,也不可退。 5、卡丢失后应在当日内办理挂失手续。如果已被稽查人员扣卡,则此卡不能再办理挂失业务。 6、卡挂失后,应在自挂失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补卡手续,在规定期限内不补办者,视为自动放弃补卡,将自行销户。 7、稽查扣卡,应在3日内办理处罚手续,7日内办理补卡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使用此卡。 (二)换卡 公交乘车卡因故不能正常使用时,可持卡凭申领时使用的证件及电脑打印票据,到公交总公司营业厅或商业银行充值点办理,经验证,属公交乘车卡质量问题,给予免费调换,属乘客人为损坏的,需付成本费20元。换卡时,坏卡余额转移至新卡。对于卡内数据可读的坏卡当时可以更换新卡,同时收回旧卡,卡内数据不可读时,需填写《城通卡(公交乘车卡)换卡登记单》,48小时后凭《城通卡(公交乘车卡)换卡登记单》到公交总公司营业厅办理换卡。 下列情况均属人为损坏: 1、卡上有划痕或穿孔。 2、卡上有烘烤或浸水、腐蚀迹象。 3、卡弯曲变形,有折痕。 4、其他人为损坏的。 (三)销户 城通卡(公交乘车卡)可以根据乘客要求办理销户。销户时需携带申领时使用的身份证或有效证件,以及《电脑打印票据》,到公交总公司营业厅或商业银行充值点办理,经核实证件、卡号后给予销户。 1、 销户时,按0.5元/月收取公交乘车卡折旧费,剩余押金退还本人。 2、 普通卡(A卡)销户时,凭充值时打印的小票和报销凭证退还卡内余额。B、C、D优惠卡及免费公益乘车卡办理销户时,凭充值时打印的小票和报销凭证退还电子钱包区内余额。 (四)查询 持城通卡(公交乘车卡)的乘客可到各充值营业厅查询卡内余额。若对城通卡(公交乘车卡)的消费明细进行查询,可持卡、申领卡时使用的有效证件及电脑打印票据到公交总公司营业厅办理,城通卡(公交乘车卡)的消费明细查询有效期为三个月,公交总公司营业厅提供消费明细清单一份,并收取手续费2元。 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公交总公司信息中心联系。 公交总公司信息中心地址:华岩路28号市公交总公司,联系电话:0315-5916025 四、城通卡(公交乘车卡)充值地点 1、公交总公司营业厅 地址:华岩路28号 2、 启新立交桥公交综合站营业厅 地址:启新立交桥南100米 3、 唐山西站公交综合站营业厅 地址:唐山西站公交综合站内 4、 古冶区公交综合站营业厅 地址:古冶区公交综合站内 5、 唐山南站营业厅 地址:唐山南站广场 6、 丰润区营业厅 地址:丰润区车场内 营业时间:冬季7:00-17:30 夏季7:00-18:00,周六、日不休。 咨询电话:0315-5916025 五、商业银行各营业点及自助充值点。(附详细地址清单及营业时间)乘客在够卡时请详细阅读本规定。本规定如发生变化,以新规定为准。